今年是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新成立50多年,我法制建设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特别是1978年的十一届三全会以,我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天,就让我们回顾--
废除六法全书
建立人民的法制
新一成立,就明确宣布废除民的六法全书,建立人民的法制。在新成立前夕,1949年2月专门发出了废除民六法全书的指示。1949年9月召开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同纲领。同纲领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废除民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
为了妇女解放,废除封建的婚姻制度,1950年4月13日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新第一部婚姻法。为了反对封建主义,解放广大贫下农,在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为了巩固人民民主政权,1951年2月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惩治反革命条例。为了反对腐败,保持家机关和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在总结三反五反运动经验的基础上,1952年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了惩治贪污条例。
完备法制
保护发展社会生力
1953年1月13日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关于召开全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1953年2月制定了选举法。1954年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了第一届全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新第一部宪法,制定了五部家机构的组织法,包括全人大地方人大和人民委员会法和检察的组织法。我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就立法工作说,当时,全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作为心任。为了发扬基层民主,1954年12月全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为了保护公民人身自由,防止乱捕乱拘,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1954年12月全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逮捕拘留条例,对逮捕拘留的条件,执行逮捕拘留的机关,逮捕拘留的程序和拘留期限等,都做了规定。为了农村实行农业合作化,制定了农业生合作社示范章程。为了家建设需要,制定了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制定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了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了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
宪法规定,全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之一就是解释法律。为了规范和加强法律解释,1955年6月全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明确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分别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据此,全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法律解释的决定。
拿守法说,当时也是重视的。彭真同志在一届全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就明确提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等。他特别强调,干部员必须以身作则,成为守法模范。
文革时期
法制遭到破坏
由于当时对法制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不够深刻,的八大提出的正确方针没能一贯坚持,对法制建设时而重视,时而放松,随着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57年反右派1958年大跃进1959反右倾,十几个法的起草工作一度停顿下,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被精简,从1956年的360人,减为1958年的59人。1959年6月机构调整时,把法制局撤销了。1962年在北京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纠正左的倾向,主席又提出不仅刑法要搞,民法也要搞。这时刑法民法的起草工作又恢复,刑法草案搞到33稿,并报政治局常委审查。在常委机关工作的同志形容这一段立法工作情况时说,起草法律是几起几落。1966年发生文化大革命,建后逐步建立起的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很多,其之一,就是没有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十一届六全会关于建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没有能把内民主和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依法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家
十一届三全会总结建以的经验教训,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开始形成一个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同时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首先要抓立法工作。1979年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立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1982年制定了新宪法,五届六届和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38部法律,对10部法进行了修改,包括一系列有关家机构的法律民法通则和一系列单行民事法律刑法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一批经济方面的保障公民权利的涉外方面的行政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为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1992年的十四大确定,我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此,我立法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立法工作,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在市场主体方面,先后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品质量法审计法价格法等。在金融方面,先后制定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八届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04部法律,对57部法进行了修改,通过了8件法律解释,以宪法为核心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初步形成。
的十六大报告对立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十六大报告提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一,任是到2010年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在,我们是初步形成,任还是很繁重的。第二,要求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第三,方针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对内际形势,对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等各方面都要考虑,十届全人大常委会已根据十六大提出的任和要求,确定十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任是要基本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已拟定了立法规划。
作者系原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源人民日报??2004年09月08日
人大网 2004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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